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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及印发《重庆工商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的通知

 

2017年09月12日 14:16  点击:[]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及印发《重庆工商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广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渝委组〔2017〕219号)、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模板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7〕47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及全面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名称。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已开展的支部“党员活动日”统一更名为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时间不变。

二、融合结合。将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等与主题党日结合起来,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开展“三会一课”,收缴党费,研究支部工作等,防止另起炉灶、另搞一套。本学期党组织生活的学习内容已纳入主题党日计划,请按照《重庆财经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附件)开展活动。

三、组织学习。请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广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渝委组〔2017〕219号文件)精神,让广大党员清楚支部主题党日的目的意义、实践内容、纪律要求等,切实增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

四、严格开展。严格考勤制度,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重庆工商大学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册》(如需记录册,可到党群工作部钟定华同志处领取)上,并收集整理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资料、学习考勤记录、学习讨论发言记录等材料,确保档案齐备。

五、确保实效。各级党组织在完成学校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确保主题党日取得实效。

六、加强督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进行指导和检查,确保规范开展,不走过场。党委党群工作部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与党建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外出旅游、违规发放补贴等,坚决防止娱乐化、庸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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